法律咨询热线

13691800002

广东鹏正律师事务所

13691800002

联系律师 在线咨询
  张国平律师系广东鹏正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1995年起先后在深圳公安经侦部门和律师岗位长期从事各类经济犯罪案件的办理,具有25年以上刑事法律一线实务经验。曾代表深圳市公安局参加广东省公安经侦“大练兵”比武技能竞赛。 律师执业以来为多行业公司和企业高管提供过法律服务;受聘担任华为、腾讯、法国萨基姆通讯等多家知名企业法律顾问。并担任“南山知识产权保护联盟”维权委专家委员、西北政法大学深圳校友会副会长、深圳狮子会鹏正服务队队长等专业及社会公益慈善组织职务。  张国平律师尽心尽力从事刑事辩护工作,曾为多起刑事案件的当事人进行过成功辩护,大都取得良好的辩护效果,所辩护的多起案件当事人多获得不予.........【查看更多】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企业反舞弊

土地出让金如何提取专项资金的 取保候审后公安机关会变更强制措施吗?

发布时间:2021年5月12日 深圳张国平团队刑事律师网

 张国平律师团队律师,深圳张国平团队刑事律师网,现执业于广东鹏正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土地出让金如何提取专项资金的

一、土地出让金如何提取专项资金的


按照中央关于在国有土地出让收益中提留专项资金的规定,从国有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10%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10%的教育资金和10%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


根据省政府关于社会保障资金计提的规定,相应调整失土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和失土农民社会保障风险资金计提标准。


1.失土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以新增建设用地供地的,按耕地4万元/亩、非耕地2万元/亩计提或计征。


2.失土农民社会保障风险资金:新增建设用地出让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总额10%计提,原建设用地出让及补办出让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总额的5%计提。失土农民社会保障风险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


其他专项提留项目标准。


1.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总成交价款的5%计提。


2.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按土地出让平均收益的15%计提。


3.土地出让业务费:新增建设用地出让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总额的2%计提,存量土地出让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总额的1%计提。


4.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按新增建设用地面积34元/平方米计提。


5.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费:按出让土地农用地征收面积90元/平方米计提。利用增减挂钩指标的出让土地不再计提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费。


二、统筹落实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


中心城区范围内,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由市财政统筹专项安排用于中心城区廉租住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支出。


中心城区范围外,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由市财政专户储存、专账核算,全额补助相关镇,专项用于相关镇廉租住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


我国对这类土地出让金的提取专项资金有着严格的规定,在运用这类资金时,也不得占用或者挪用这类专项资金。应按照相关的专项资金的用途,进行相关的使用,由我国的提取专项资金的单位,监管这类资金的运用。





延伸阅读:


商业用地的土地出让金怎么计算


土地出让金返还流程,要交税吗


土地出让金标准是多少




取保候审后公安机关会变更强制措施吗?

一、取保候审后公安机关会变更强制措施吗


在取保候审期间,单位发生变动未通知公安机关,可能会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后,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变更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二、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六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


第六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第一百三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取保候审是在诉讼案件的审查过程中,对于暂时没有认定犯罪事实的犯罪分子,可以采取通过交纳保释金和担保的方法,暂时取得人生自由,但涉及到诉讼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不会停止,仍然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如果犯罪事实认定成功的,则可以立即变更强制措施进行批捕。









律师:张国平律师团队2 [广东]

广东鹏正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 深圳张国平团队刑事律师网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zgptdw.cn/news/view.asp?id=1010831046350 [复制链接]


13691800002